炎 黄 武 术 网 管 理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炎黄武术网”是传播中华民族武术文化网络之一的网站。中华民族传统武术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炎黄武术网”是为弘扬祖国宝贵非物质文化而努力宣传的武术网络机构。为推动“炎黄武术网”站建设,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炎黄武术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为“炎黄武术网”站以及有关信息资料流程的管理制定。
第三条 :“炎黄武术网”站在互联网上的注册域名为,是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炎黄武术网”站。备案号:蒙Icp备09003963。
第四条 :“炎黄武术网”站的任务是为弘扬祖国宝贵非物质文化而努力宣传的武术网络机构,为武术爱好者提供理论技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第二章 管 理
第一条 “炎黄武术网”站所有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炎黄武术网”管理条例。
第二条 :“炎黄武术网”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宣传武术文化和网站的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炎黄武术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均应由“炎黄武术网”站管理,同时也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媒体的传播工作。
第四条 :“信息中心”的管理,在“技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炎黄武术网”站栏目形式进行总体构图和安排,更新信息的编排、上传、数据统计以及网站的日常维护,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信息中心”有权定期进行“炎黄武术网”版面信息资料删除或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相关信息资料。
第六条:“炎黄武术网”专栏版面的内容,由投稿者不定期投稿补充新的内容。投稿者投稿不及时因版面问题,“信息中心”有权进行版面修改或版面删除。
第三章 责 任
第一条 :“炎黄武术网”站的发布、转载、下载、论坛等有关信息均由投稿者负责,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条 :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提供,真实性和可靠性 由投稿者负责,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炎黄武术网”站设置的邮箱“[email protected]”供投稿者使用,在投稿过程中应稿件丢失等原因,“炎黄武术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相关资料不得上网,如果上网由投稿者负责,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章 会 员 注 册
第一条:会员注册之前,请仔细阅读“炎黄武术网”管理条例。参与本站的一切活动,均视同已知悉并接受了本条例所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二条:注册用户名和昵称,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第三条: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第四条: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
第五条: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第六条: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第七条:不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站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第五章 投 稿 须 知
第一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投发的所有搞件。“炎黄武术网”站有修改、刊登以及取销来稿的权利。
第二条:“炎黄武术网”站,对投稿者稿件的刊登与取消,不向投稿者支付任何稿酬。投稿者的稿件取消,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第三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在投稿过程中应稿件丢失等原因,“炎黄武术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投稿,稿件的刊登与取消,“炎黄武术网”站将不再通知投稿者。
第五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投稿,或投稿者自行要求开辟的“个人专栏”栏目,届时请投稿者提供个人或机构简历、资质证明等相关宣传资料。
第六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投稿,稿件的刊登与“个人专栏”栏目,版权归“炎黄武术网”站所有。
第七条:凡投稿者向“炎黄武术网”站投稿,即为投稿者同意,并且熟知“炎黄武术网”站投稿须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炎黄武术网”对本条例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炎黄武术网”有权在任何时候修改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自“炎黄武术网”公布之日起实施。
炎黄武术网站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