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存义论形意
- 发布时间:2009-9-20 阅读次数:3697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李存义先生言:“静为本体,动为作用,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是化
劲练神返虚之用也。明、暗劲之体用,是将周身四肢松开,神气缩回,
而沉于丹田,内外合成一气,再将两目视定彼之两目,或四肢,自己不动
,而为体也。若是发劲,刚柔曲直,纵横圆研,虚实之劲,起落进退,闪展
伸缩变化之法,此皆为用也。此是与人相较,若论形意拳本旨之体用,是
自己练趟子为之体,与人相较之时,按练时而应之为用也。虚实变化不能
常用,因彼之所发形式而生之也。
余学习拳学,一生不知用奸诈之心。先师(刘奇兰)亦常云“兵不厌诈”
。自己虽然不用奸诈,然而不可不防他人,终身未用一次奸诈胜人,皆以
实在功夫也。若以奸诈胜人,彼未必心服也。奸诈心有何益哉,与人相较,
总是光明正大,不能暗藏奸心,或是胜人,或是败于人,心中自然明晓,
皆能于道理有益也。虽然奸诈自己不用,亦不可不防,惟是彼之道理,刚柔、
虚实、巧拙不可不察也(此六字是道理中之变化也,奸诈之人不在道理之内,
用好言语将人暗中稳住,用出其不意打人也)。
刚者有明刚、暗刚、柔者,有明柔、有暗柔也。
明刚者,未与人交手时,周身动作神气皆露于外,若是相交,彼一用力
抓住吾手,如同钢钓一般,气力似透于骨,自觉身体如同被人捆住一般,此
是明刚中之内劲也。
暗刚者,与人相较,动作如平常,起落进退之动作,亦极和顺,两手相
欺,彼之手指软似棉,用意一抓,神气不只透于骨髓,而且牵连于心中,如
同触电一般,此是暗刚中之内劲也。
明柔者,视此人之形式或动作,毫无气力,若是知者视之、虽身体柔软
无有力气,然而在动作时,身轻如羽,内外如一,神气围身,并无一毫散乱
之处。与彼交手时,抓之似有,再用手或打或撞又似无。此人又毫不用意于
已,此是明柔中之内劲也。
暗柔者,视之神气威严如同泰山。若与人交手,两手相击如同转动之刚
珠,手方到此人之身似硬,一用力打去,则彼身又极灵活,手如同鳔胶相似,
胳膊如同钢丝一般,能将人手粘住或缠住,自己觉着诸方不能得手,此人又
无格外用力,总是一气流行,此是暗劲中之内劲也。
此是我与人道艺相交之经验也。以后学者,若遇此四形式之人,量自己道
理深浅,神气之厚薄而相较量。若是自己不能被彼神气欺住,可以与彼相较,
若是见面先被彼神气镇住,自己先惧一头,就不可与彼较量。若是有求道之心,
只可虚心而恭敬之,以求其道也。兵法云:“知已知彼,百战百胜。”能如此
视人,如此待人,可无敌于天下也。并非人人能胜方为英雄也。
虚实,巧拙者,是彼此两人一睹面数言,就要交手。察彼之身形高矮,动作
灵活与否,又看彼之神气厚薄,一动一静,言谈之中是内家,是外家。先不可
骤然取胜于人,先用虚手以试探之,等彼之动作或虚或实,或巧或拙,一露形
迹,胜败则可知其大概矣。被人所败,不必言谈,若是胜于人,是道理中之胜人
也。
余所练拳一生,总以道理服人也。以上,诸先生亦常言之,亦是余一生所经
验之事也。以后学者,虽然不用奸诈,但不可不防奸诈之人也。